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中《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科迪牧场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科迪牧场增资的议案》
公司用募集资金对河南科迪商丘现代牧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
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科迪牧场增资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效益,公司在首次公开
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7,861,827.3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昆冈 黄新民 田梦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