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5年 7月 13日、7 月 14日、7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7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