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7月15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两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032号《2015年半年度业绩
预告的修正公告》中披露,公司201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
万元至500万元。该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2015-033号公告中披露,公司将围
绕“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展与外部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预计涉及项目投
资额近二十亿),确定具体实施项目(烯烃下游拓展化工新材料产品)。7月14日
公司在2015-036号《复牌公告》中披露:公司选定了具体实施项目。拟实施的项
目为烯烃产业链及烯烃下游化工新材料产品,以公司现有多元醇产品为原料,新
建新戊二醇项目,并进一步向下游延伸,打造较完整产业链。公司与中国科学院
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目前协议具体条款正在洽谈中,待签订
后,公司将单独披露相关公告信息。
3、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2015-035 号《关于维护公司股
价稳定的公告》中披露:公司董事长将带头带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于近期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后 12 个月
内不减持。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
4、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控股股东查询,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
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向控股股东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
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
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
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