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28日上午9:00在深圳市笋岗路1002号宝安广场C座2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湃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06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全部为A股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658,190股(全部为A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81,923,088股的55.33%。
公司董事、监事及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100,658,190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100,658,190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3、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100,658,190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4、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100,658,190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5、通过《关于解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时须回避表决。因此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同意股数46,914,843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6、通过《关于转让深圳百事10%股权的议案》
同意股数100,658,190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7、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股数100,658,190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五、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詹映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出席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