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接到第二大
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函》,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增持计划
1、增持人: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
截止本公告日,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54,383,8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6%。
2、增持目的: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5]51 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河北京海担
保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计划:增持人自承诺日起 3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
金额不低于 4.6 亿元人民币。
4、增持方式: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许可的其他方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
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
市条件。
三、备查文件
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
函》。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