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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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444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发行方案》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7月 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
2015-013)。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原《股票发行方案》中缺少部分披露内容,公司现进行如下更正:
原《股票发行方案》第 4页“(二)发行对象”中:
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最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公司新增股本时,在册股东认购股数时,在册股东认购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中对在册股东的优先认购另作安排,以保证现有股东的利益。
2、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数(万股)认购金额(万元)认购方式
1 冯涛 356 1,103.6 现金
2 顾高良 160 496 现金
3 郎敏华 130 403 现金
4 吴炜 66 204.6 现金
5 徐福娣 60 186 现金
合计 772 2,393.2 -
更正为:
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提交公告编号:20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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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最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公司新增股本时,在册股东认购股数时,在册股东认购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中对在册股东的优先认购另作安排,以保证现有股东的利益。
2、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数(万股)认购金额(万元)认购方式
1 冯涛 356 1,103.6 现金
2 顾高良 160 496 现金
3 郎敏华 130 403 现金
4 吴炜 66 204.6 现金
5 徐福娣 60 186 现金
合计 772 2,393.2 -
3、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与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关联关系
(1)冯涛,男,身份证号码 330184198604*,住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
镇一小区 7幢 3单元 202室。
(2)顾高良,男,身份证号码 330425196707*,住址浙江省桐乡市大
麻镇崇益村大麻稍 56号。
(3)郎敏华,男,身份证号码 330125197810*,住址杭州市余杭区临
平南苑街道东湖社区 9组 4号。
(4)吴炜,女,身份证号码 330184199311*,住址杭州市余杭区百丈
镇溪口村洋桥头 30号。
(5)徐福娣,女,身份证号码 330125197209*,住址杭州市余杭区临
平东湖碧云阁小区 3-1-602。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更正后的《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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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5年 7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