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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14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7月 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 2015年 7月 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姚成副董事长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
    务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褚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董事会同意推举姚成副董事长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陈明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褚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陈明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及对陈明东先生任职资格审查,陈明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推荐陈明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的“海运转债”提前赎回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经营范围调整等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 2015-040)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煤炭运输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已连续多年为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提供煤炭运输服务,且浙能富兴是本公司最大客户之一。
    本公司与浙能富兴 2012年 5月签订的 3年期《煤炭运输合同》(合同编号:2012-FXYS-006)和 2013年 5月续签的 2年期《煤炭运输合同》(合同编号:2013-FXYS-030)已履行完毕,在双方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本公司将继续为浙能富兴提供煤炭运输服务。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及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浙能富兴与本公司将就有关事项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2015年 1月 1日起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按 1,300万吨合同年运量分解不同航线的运量、运价预计,履行本合同将产生年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 6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15年公司向浙能富兴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劳务不超过 76,000 万元,已将本合同中 2015年度履行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在内。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煤炭运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姚成、董军、彭法和蒋海良回避表决,其余董事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公司定于 2015年 7月 31日上午 9:00召开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5年 7月 23日。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42)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还专就上述议案中第二、四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
    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签订煤炭运输合同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陈明东先生简历。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附件:
    陈明东先生简历 
陈明东先生,1970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金华电业局送变电公司财务科主办会计,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证券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望江宾馆总经理,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证券事务代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会计师、副主任,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明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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