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股东北京中嘉华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嘉华”)的通知,北京中嘉华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40,147,2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4%)质押给重庆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借款质押担保。相关股权质押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日为 2015 年 7 月 9 日,质押期限自登 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 止。解除质押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中嘉华共持有公司股份 40,14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4%;其中 40,147,200 股(含本次质押股数)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4%。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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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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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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