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的股票发行价格
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或“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和 5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
量调整情况
1、东诚药业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2 月 5 日和 3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7,28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25,920,000.00 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
润(合并)314,867,429.73 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披露《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5-062),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按规定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价格的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调
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除权、除息同时进行:P1=(P0-D)÷(1+N)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7.14
元/股(17.14 元/股=原发行价格 17.29 元/股-每股派息 0.15 元),本次配套融资
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9.85 元/股(19.85 元/股=原发行价格 20.00 元/
股-每股派息 0.15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发行数量(股) 发行数量(股)
发行对象类别 发行对象
调整前 调整后
由守谊 30,672,535 30,940,96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
鲁鼎思诚 5,783,689 5,834,305
分
中核新材 6,940,427 7,001,166
小计 43,396,651 43,776,436
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徐纪学 4,000,000 4,030,226
合计 47,396,651 47,806,662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