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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11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终止减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胡寿承诺决定终止2015年6月9日披露的拟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尚未实施的减持额度不再减持;同时实际控制人钱胡寿、钱振宇及一致行
动人钱燕韵承诺自公司复牌后至2015年12月31日前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及目的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振宇及一致行动人钱燕韵承诺计划于公司
股票复牌后、2015年12月31日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共同增持公司股票,
增持股份数合计不低于145万股。增持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
公司股票。增持所需资金由其本人自筹取得。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天翼先生,董事贡健先生,监事陈敏刚、李国建、
李国兴先生分别承诺计划于公司股票复牌后、2015年12月31日前,在法律法规允
许的条件下,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股份数合计不低于6万股。增持所需资
金由其自筹取得。
    三、增持方式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上述人员将根据股价波动的实际情况,在公司股票复牌后、2015年12月31
日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二级市场、大宗
交易及参与公司定增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6个月内不进行减
持所持公司股份;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承诺在
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
51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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