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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科技关于公司董监高人员股份增持计划暨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11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监高人员股份增持计划暨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非理性大幅波动,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管理层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召开紧急会议,达成了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高度共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方案:通过公司董监高增持及其他方式维持股价稳定。
    一、董监高增持
    1、增持方式 
    按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缪进义、钱忠伟、黄春洪、徐群、钱平、高慧忠、袁爱国、曹文虎、倪雪峰等九人)自筹资金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1,800 万元。
    2、相关承诺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文龙先生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股票。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3、其他事项
    (1)公司大股东及其他未减持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择机增持公司
    股票,并承诺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通过其他方式维持股价稳定的方案
    1、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促进股价回归合理水平、
    稳定股价。
    2、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规划适时推进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工作,建
    立和完善职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3、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依法依规维护所属公司股价稳定,
    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4、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对市场负责、对公司未来负责的态度,坚持规范运
    作,诚信经营,通过强化公司品牌运作,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继续努力开拓销售市场、推进业务创新,不断提升企业价值。
    5、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通过电话、网站、互动
    平台、信息披露等多个渠道、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消除投资者的误解,树立投资者的信心。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落实上述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7月 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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