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兴业银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人保寿险增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1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兴业银行 
股票代码:6011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2015年 7月 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兴业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持股目的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第一节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兴业银行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 
2015年7月9日增持兴业银行327,639,977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报告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38号创景大厦 6、7层 
    法定代表人:吴焰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76110.4669万元 
    注册号码:10400011394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区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三)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中国人民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5年 11月 10日至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10933702 
主要股东:中国人民集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联系电话:010-5690662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信息:
    姓名(包括曾用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吴焰男中国北京,否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傅安平男中国北京,否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松冈一生男日本北京,否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 
兰亚东男中国北京,否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 
王慧轩男中国北京,否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 
陈智思男中国北京,否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亚洲金融集团及亚洲保险有限公司总裁 
贾海茂男中国北京,否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白仲尧男中国北京,否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城市研究会理事 
胡继之男中国深圳,否 
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董事长 
易丹辉女中国北京,否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注:胡继之先生已于 2015年 3月 27日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本公司已启动选聘其他独立董事的程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无。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人保寿险作为资本市场长期机构投资者,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证监会、保监会等部委的政策精神,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增持兴业银行上市普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除本次股份增持外,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稳定状况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兴业银行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兴业银行
    9.48亿股,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 4.98%。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 年 7 月 9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兴业银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8 亿
    股,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 1.7211%。
    本次增持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兴业银行
    12.76亿股,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 6.701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除限售承诺外,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增持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未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系统交易过公司股票。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请见附件。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
    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章):傅安平 
签署日期: 2015 年 7月 10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股票简称兴业银行股票代码 6011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38号创景大厦 6、7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 
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9.48亿股 
    持股比例:4.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3.28亿股变动比例:1.7211% 
    变动后持股数量:12.76亿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48亿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6.70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章):傅安平 
签署日期: 2015 年 7 月 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