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有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 7月 9日,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根据文件精神,为维护好资本市场稳定,抓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勇于承担社会责 任,作为负责任的控股股东,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自本公告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会减持其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公司将坚持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并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公 司业绩,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7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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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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