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部分国家股获准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产品公司”)受让本公司部分国家股股权的事宜已获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并获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于1999年与农产品公司签订了《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投资管理公司共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8,347,695股国家股转让给农产品公司(相关信息请查阅1999年9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香港商报》上的《公司董事会提示性公告》);2001年1月,投资管理公司又与农产品公司签订了《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将其所认购的本公司2000年配股应配股份5,996,525股的58.38%,即3,500,771股转让给农产品公司。上述所有国家股转让事宜已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639号文批复和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深国资办[2002]228号文同意,并获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3]22号文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农产品公司将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1,848,4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成为第一大股东。
二、根据《转让协议》,投资管理公司将其所持有的58,347,695国家股以每股1.95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农产品公司,转让总金额为113,778,005.25元人民币。根据《补充协议》,投资管理公司将其在2000年所获配股的3,500,771股按配股价即每股5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农产品公司,转让总金额为17,503,855元人民币。故此次股权转让总金额合计为131,281,860.25元人民币。
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前十名股东与转让前发生如下变化
1、转让前前十名股东:
名次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数量 (%)
1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115,838,611 63.68% 国家股
2 文灿荣 518,311 0.28% 流通B股
3 肖丽珠 240,000 0.13% 流通B股
4 徐壮国 231,384 0.13% 流通B股
5 WISEMAX INTERNATIONAL LIMITED
智万国际有限公司 204,000 0.11% 流通B股
6 黄海琨
WONG HOI KWAN 200,000 0.11% 流通B股
7 LU XIAO 卢晓 190,000 0.10% 流通B股
8 曾宪报 189,700 0.10% 流通B股
9 KOTO TRANSPORT LTD. 183,468 0.10% 流通B股
10 YU CHING 169,600 0.09% 流通A股
2、转让后前十名股东:
名次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数 量 (%)
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61,848,466 34% 法人股
2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53,990,145 29.68% 国家股
3 文灿荣 518,311 0.28% 流通B股
4 肖丽珠 240,000 0.13% 流通B股
5 徐壮国 231,384 0.13% 流通B股
6 WISEMAX INTERNATIONAL LIMITED
智万国际有限公司 204,000 0.11% 流通B股
7 黄海琨 WONG HOI KWAN 200,000 0.11% 流通B股
8 LU XIAO 卢晓 190,000 0.10% 流通B股
9 曾宪报 189,700 0.10% 流通B股
10 KOTO TRANSPORT LTD. 183,468 0.10% 流通B股
四、在本次公告之日及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本公司上市流通股的行为。
五、本次部分国家股股权转让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动。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
2、《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
3、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3]22号文;
4、财政部财企[2002]639号文;
5、深圳市国资办深国资办[2002]228号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