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不减持
及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化科技”)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的通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牟金香女士承诺
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不出售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同时,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方式,增持公
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牟金香女士或其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目的
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
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响应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牟金香女士决定,将
由其本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联化科技股份。
三、增持计划
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依据中国证监会 51 号文的规
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其他符合监管要求
的方式,增持资金不低于 2.2 亿元。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牟金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935,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2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