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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10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冯春保先生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保先生、董事长冯帆先生、
董事兼总经理孙波先生、董事王守兴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田季英女士
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拟合计增持不低于75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股票。上述增持所需资金由个人自筹取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保先生、董事长冯帆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孙波先生、董
事王守兴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田季英女士
    2、增持计划
    (1)冯春保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十个交易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冯帆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十个交易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孙波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十个交易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4)王守兴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十个交易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田季英女士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十个交易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增持目的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
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保先生、董事长冯帆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孙波先生、
董事王守兴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田季英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
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未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许长虹先生、董事陈泰鹏先
生、监事牛春山先生、总工程师崔书奇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
    5、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 一五年七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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