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本公司股价快速下跌。为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
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
集团”)或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未来12个月内将视证券市场情况择机
购买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
减持本公司股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将严格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将以本公司作为其下属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最终整合
平台,适时将其下属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
公司从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注入本公司,或者通过
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以巩固和拓展本公司市场占
有份额,促进本公司经营业务和经营效益的稳定与提高;
四、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诚信经营,扎扎实实做好主业,努力提
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实实
在在的业绩来回报投资者;
五、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披露公司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加强投资者关系
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六、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
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