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
来三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四、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