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企业的发展得益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繁荣,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为了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 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1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近期增持本公 司股票,增持所需资金均由个人自筹取得,并且承诺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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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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