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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09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力西集团)发来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保持充分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德力西集团做出以下承诺: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德力西集团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
    2、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升业绩,回报投资
者。
    截至本公告日,德力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 184,000,000 股,约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1.55%。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未来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有关情况如下:
    1、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
    增持计划:胡成中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增持目的
    增持人认为: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
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国内
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识,决定增持本公司股份。
    3、其他说明
    (1)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
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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