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5-056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主体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及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刘昱、唐军,董
事、副总经理兼董秘吴伟生,监事会主席雷鸣及副总经理李志鹏的《关于承诺不
减持公司股份及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一、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承诺:
1、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继续支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努力提升业绩,争取更好回报投资者;
3、若违反承诺,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愿承担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刘昱、唐军,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吴伟生,监事会主席雷鸣及副总经理李志鹏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六个月内
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 100 万股公司股票,增持
完毕后 6 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保护投资者利
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5-056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