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高管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7 月 8 日,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接本公司股东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武夷”)、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新华先生、许炎平先生通知,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本公司股东中国武 夷、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新华先生、许炎平先生拟增持本公司股票,增 持股票的数量不低于近 6 个月内所减持本公司股份的 10%。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 续关注增持情况,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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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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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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