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1月27日上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王维柏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批准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关于同意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的决议;
(三)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方案和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公司2002年税后利润分配方案为:根据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555,857,354.67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后,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年度,用于公司的投资发展。2002年拟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02年税后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03年拟进行两次利润分配;2003年实现的净利润及以往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60%左右;分配的形式为派发现金。公司2003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问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此方案将提请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