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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0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圣莱达
    股票代码:00247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3030 号福田体育公园文化产业总部大厦 18
层、19 层、20 层
    联系电话:0755-8295 5188
    持股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1-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情况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址 .................................................................................................... 13
                                                              1-1-2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圣莱达             指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星
                             指   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美圣典
转让方                       指   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士
金阳光                       指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受让方星美圣典、转让方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
交易各方                     指
                                  士,及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星美圣典拟协议受让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士所
                                  持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从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   指
                                  而间接持有圣莱达 29,000,000 股股份(占圣莱
                                  达总股本 18.125%)
                                  交易各方于 2015 年 7 月 7 日签署的《杨宁恩先
                                  生、金根香女士、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指
                                  及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宁
                                  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1-1-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6893448
税务登记证号码      440300745191673
组织机构代码        74519167-3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73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刚
                    文化活动策划;礼仪品牌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广告平面、动漫、景
                    观的设计;投资信息咨询;电影电视项目投资;票务代理;投资兴办
经营范围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网上贸易;通讯产品的开发与购销;国内
                    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3030 号福田体育公园文化产业总部大厦 18 层、
注册地址
                    19 层、20 层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3030 号福田体育公园文化产业总部大厦 18 层、
通讯地址
                    19 层、20 层
电话                0755-8295 5188
成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25 日
       根据覃辉先生(“委托人”和“受益人”)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受托
人”)签订的《股权信托合同》,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名义持有深圳星美圣
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星美圣典的名义股东;覃辉先生实际
拥有星美圣典 100%的股份,为星美圣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刚               董事长                中国        北京市           否
  穆玢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北京市           否
  徐述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市           否
  潘梦           监事、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市           否
                                          1-1-4
 李宝成          监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1-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星美圣典本次收购金阳光的目的是间接持有圣莱达 18.125%的股权,基于
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考虑,借助资本市场运作实现进一步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星美圣典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进一步增持股份,星美圣典将严格按照《收购办法》等相
关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1-1-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阳光持有圣莱达 29,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 18.125%;星美圣典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圣莱达的股份。
    星美圣典以协议方式收购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士持有的金阳光 100%股
权。本次权益变动后,星美圣典间接持有圣莱达 29,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18.125%,星美圣典对金阳光和圣莱达不存在其他共同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标的
企业名称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私营工业城普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宁恩
注册资本        222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一般经营项目:电热电器技术研发;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
                造、加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和技术除外。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及协议签署日
    星美圣典、金阳光、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士四方于 2015 年 7 月 7 日签署
了《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士、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星美圣典文
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由星
美圣典协议受让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士持有的金阳光合计 100%的股权。
    2、转让股权的数量、性质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阳光持有圣莱达 29,000,00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 18.125%。本次交易标的为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士持有的金阳光合计
100%的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性质及比例的变化。
                                   1-1-7
    3、转让对价及交易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安排,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士转让其持有的
金阳光合计 100%股权的对价为 1,862,159,855.22 元,支付安排如下:
    (1)受让方应于协议签署前将总金额等于 500,000,000 元的保证金支付至
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转让方完成转股的变更登记之时,上述保证金即刻自
动转为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受让方应于协议签署前将转让价款中的人民币 1,362,159,855.22 元电
汇至共管账户,在转让方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持有信息》(证明公司持有圣莱达股票数量为 29,000,000 股)提交给监管银行并
经其审核后,由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将共管账户中的人民币
700,000,000 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在转让方和金阳光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将新的股东名册
和董事会成员名单向工商局备案、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受让方指定的人
士)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之时,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在审核相关文件
基础上,将共管账户中的转让价款在扣除(2)中划转金额、个人所得税及履约
保证金 30,000,000 元后的剩余金额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如未发生转让方违约行为,则在转股完成日的第一个周年日起的五个
工作日内,监管银行届时会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足额划转至转让方账户;如发生
转让方违约行为,受让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转让方就该等违反应当向
受让方的违约金或其他赔偿,由银行将尾款的剩余部分直接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如果该等尾款不足以赔偿受让方的损失,转让方还应按照协议的规定另行向受让
方支付不足部分。
    4、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自相应交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人共同签署
或加盖该方公章后于 2015 年 7 月 7 日生效。
    5、特别约定
    除《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外,本次股权变更无其他特别约定。
                                  1-1-8
    6、转让限制及其他安排
    本次拟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未附加特殊条件,亦不存在补
充协议。就有关股权表决权的行使,双方未做出任何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金 阳 光 持有 的 上 市公 司 股 权共 计 29,000,000 股 , 占 上 市 公司 总 股 本 的
18.125%。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该部分股权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
                                       1-1-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停牌前六个月
内,没有买卖圣莱达股票的行为。
                                 1-1-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刚
                                                      年    月       日
                                1-1-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交易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址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1-13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刚
                                                      年    月      日
                                1-1-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所在地             金山路 298 号
     股票简称                    圣莱达                       股票代码
                        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
                            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00%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29,000,0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比例:18.125%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1-1-1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         否 □         不适用 ■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刚
                                                                      年      月       日
                                            1-1-1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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