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资1800万元投资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其增资 扩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关于出资1800万元投资上海信 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其增资扩股的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本次出资1800万元投资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其增资扩股事宜,其定价原 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能力和竞争力, 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 本次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出资1800万元投资上海信忠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其增资扩股的议案。 独立董事: 苏志国 魏素艳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7 月 08 日
双鹭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出资1800万元投资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其增资扩股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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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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