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7 月 7 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通知,华联集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由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
值,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华联集
团于 2015 年 7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4,250,000
股(总成交金额为 2001.75 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37%。
本次增持前,华联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52,049,301 股,占公司已发
行总股份的 30.87%;本次增持后,华联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56,299,301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1.24%。
二、后续增持计划
华联集团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每股不超过 4.71 元的价格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累计投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750 万元(含本次已投入金额)。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华联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向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
的华联控股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规定,持续关注华联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