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该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 公告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8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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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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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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