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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0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7 月 7 日(周二)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7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 年 7 月 6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7 月 7 日下午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二楼 213 大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宁恩先生
6、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63.002%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62.99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3%
3、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3%
    会议由董事长杨宁恩先生主持,公司 9 名董事、3 名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及其他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计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803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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