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5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法定参会人员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7人,监事董建雄、冀树军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冯建中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祥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通过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包头铝业亨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06-032号关联交易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实行了回避表决。 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后认为:收购包头铝业亨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2月15日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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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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