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在2015年7月2日、7月3日和7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核实,得知除公司实际控制
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因内部整合管理需要,正在筹划将其所持宁波海运
集团有限公司的51%股权转让给其一控股子公司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若该筹划的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该股权转让事项拟履行有关部
门的审批程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在2015年7月2日、7月3日和7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
(二)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能集团”)及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
集团”)书面征询,得知除公司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因内部整合管理
需要,正在筹划将其所持海运集团的51%股权转让给其一控股子公司
的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若该筹划的股权转让事项完
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
人不变。该股权转让事项拟履行有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尚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本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和201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发布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
2015-011)和(临2015-031)中对该事项已作了披露。
除上述浙能集团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外,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
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
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上述浙能集团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
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述浙能集团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若发生上述股权
转让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
备查文件:
1、《关于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
2、《关于宁波海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