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证券代码:002531 公告编号:2015-046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6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严俊旭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5 年 7 月 1 日通过专人或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名,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投资建设 300MW 风电场的议案》
公司 300MW 风电场项目计划总投资 218,320.80 万元,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
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 50%的额度范围内办
理相关的增资事宜,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
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
赁等。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 300MW 风电场建设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快推进风电场开发建设,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哈密宣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融资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公司为此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单项对外投资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
项目审批权限,超出上述授权范围的投资仍需按照《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
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