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日、7月3日、7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函问询
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实际控制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询问了解,截至 2015 年 7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任何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核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
刊、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