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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3日上午9:30在上海一百假日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50人,代表股份2912843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9760%,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采取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91256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0983股;弃权6447股。
二、《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91256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23203股;弃权4227股。
三、《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91256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19051股;弃权8379股。
四、《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47,417,108.1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4,741,710.81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4,741,710.81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4,866,926.21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2,800,612.71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以2002年末的股份总数5828479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7,829,736.37元转入下一年度。
同意291256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0995股;弃权6435股。
五、《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议案》:
同意291252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21293股;弃权10640股。
六、《增设公司独立董事议案》:
选举葛文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91251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25729股;弃权7204股。
七、《更换公司董事议案》:
选举汤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91255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20974股;弃权7456股。
八、《更换公司监事议案》:
选举董文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91256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1291股;弃权6139股。
选举邵开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91234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1292股;弃权28138股。
公司聘请的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刘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所有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