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10
证券简称:五环 1 证券代码:400020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法院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的公告》,由于编制疏忽,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的公告》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为:
本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之规定
现更正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之规定
原为: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因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本公司股份(简称“五环1”,代码:400020)自 2015年6月28日起暂停转让。
现更正为:
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2月17日开市起暂停转让,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因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份(简称“五环1”,代码:400020)将继续停牌。
原为:
(2015)称其民破字第1-1号《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公告编号:2015-010
(2015)称其民破字第1-1号《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决定书》
现更正为:
(2015)长民破字第1-1号《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5)长民破字第1-1号《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决定书》
原为:
2015年6月27日
现更正为:
2015年6月30日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7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