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
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以上。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 年 7 月 1 日、7 月 2 日及 7 月 3 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除前期已披露事
项外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先生函证确认,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
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
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
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