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机场: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04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
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
内容为:以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除持有本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 250,560,000 股法人配售股份外)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
金股利 0.28 元(含税)分配利润。对于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250,560,000 股股份不享有本次现金股利分配,所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深机转债”转股而增
加。2015 年 5 月 29 日,“深机转债”已停止转股,截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的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050,769,509 股 。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即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050,769,509 股(除持有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250,560,000 股法人配售股份外)
为基数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0,769,509 股(除
持有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250,560,000 股法人配售股份外)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28 元(含税)分配利润。对于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
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250,560,000 股股份不享有本次现金股利
分配,所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注 1】。
    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等每 10 股派 0.252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等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即先按每 10 股派 0.266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 2】;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
得发生地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7 月 9 日,除息日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除持有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250,560,000 股法人配售股份
外)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15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 509 室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电话:0755-2345632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 1:2008 年 1 月 29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的 250,560,000 股股份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
    本公司2008年2月22日公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暨上市公告书》约定:公司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前的可分配利润,由公
司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前的股权比例享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后的可分
配利润,由公司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
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50,560,000股股份不享有本次现金股利分配,所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下年度。
    注2: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1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