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鉴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在液态金
属领域的技术需求及产业基础,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金属
所” 或“乙方”)开发的液态金属合金成分和制备技术具备产业化条件,为充分
发挥各自优势,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双方于 2015 年 7 月 3 日签署了合
作协议,同意采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专利技术投入、中科院金属所以其拥有的
专利技术投入,合资成立“中科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
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015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科院金属所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促进科技发展。材料物理与化
学研究 材料学研究 材料加工工程研究 冶金物理化学研究 钢铁冶金研究 有色
金属冶金研究 凝聚态物理研究 电化学研究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研究 环境科学
研究 相关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腐蚀科学与防护技术》
和《中国腐蚀与防护学报》出版
法定代表人:杨锐
开办资金:14,285万元
三、拟设立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暂定)
(一)名称:中科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四)住所:按合资公司注册时公司与中科院金属所双方选定地址
(五)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液态金属材料(非晶合金材料)、液态
金属(非晶合金)生产设备、液态金属(非晶合金)制品;与液态金属(非晶合
金)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投资;贸易。(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
外,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实际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定
为准)
合资公司上述情况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股本结构
1、合作方式:合资公司由甲方、乙方合资组建。
2、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
3、出资方式:甲方以现金和专利技术方式出资,乙方以专利技术出资。
4、合资公司股本结构: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甲方 12,600 70% 现金和专利技术
乙方 5,400 30% 专利技术
(二)生效条件
以下条件均具备时,本合作协议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2、本协议经甲方报其内部决策程序批准;
3、本协议经乙方主管方审议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液态金属在性能、工艺、成本等方面具有远超其他材料的优良特性,是国内
少数具备全球领先水平、符合“中国制造 2025”方向的新材料品种,战略性较
强,其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为了更好地推动非晶合金技术的产业转化和
推广应用,充分发挥非晶合金技术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航天等领域的优势
作用,推动公司在上述产业领域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非晶合金行业领
域内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拥有先进的新材料生产技术、成熟的生产工艺和完整的产业链,不仅在
小件产品成型方面日益成熟,而且也具备大块成型产品的生产能力,在液态金属
领域掌握了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中科院金属所块状非晶及其复合材料制备研究
代表全球最高水平。本次对外投资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和中科院金属所在
非晶合金技术领域各自优势,建立科技平台及示范生产线,联合开展非晶合金材
料、非晶合金生产设备、非晶合金制品的深度研发、生产、销售及与非晶合金相
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等业务,兼设投资与贸易业务,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提高
公司非晶合金行业领域内产品科技含量及附加值,助推公司上述相关产业升级与
发展,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