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
在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
题进行必要的核实,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实际控
制人郭广昌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
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实际控
制人郭广昌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自2014年以来,公司投入大量资源以求构建钢铁电商平台的链条
式服务体系,目前公司整体经营仍然面临一定的压力。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