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C座27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2006年12月2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列席对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特别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解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6、审议关于转让深圳百事10%股权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除第1项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外,其他提案须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批准。
以上第 1、2、3、4项议案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上的《公司章程》(审议稿)、《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审议稿)、《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稿);第5、6项议案详见详见本日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拟解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司关于拟转让深圳百事10%股权的公告》;第7项议案详见2006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会议登记时间:
2006年12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和2006年12月28日上午8:30—9:0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2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四、其它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25507480
传真:0755-25507480
3、联系人:江疆、庄明
五、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06年12月28日上午9:00在深圳市笋岗路1002号宝安广场C座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特此通知。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