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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06-12-13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修改议案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3、精功控股将在近期将精功房产及现金划至轻纺城名下,同时完成收购浙江永利集团所持有的轻纺城股份。
    4、公司将待上述手续完成后尽快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5、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2月7日- 2006年12月11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茹关筠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公司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委托董事会投票或参加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者受托人3,145人,代表公司股份225,986,437股,占公司总股本371,860,686股的60.77%。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17,909,384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8.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71%;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140人,代表股份108,077,053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2.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6%。其中:
    (1)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2,775人,代表股份98,185,546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8.9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0%;
    (2)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共365人,代表股份9,891,50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9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出席了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	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股份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25,986,437   219,188,441   6,310,626    487,370       96.99
    流通股股东   108,077,053   101,279,057   6,310,626    487,370       93.71
    非流通股东   117,909,384   117,909,384           0          0         100
    经全体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全体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情况及投票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投票情况
    1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160,300       赞成
    2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46,979       赞成
    3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0,000       赞成
    4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601,295       赞成
    5                            绍兴县新裕投资有限公司    2,523,045       赞成
    6                                  金鼎证券投资基金    2,152,711       赞成
    7      中信实业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765,038       赞成
    8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690,000       赞成
    9                                            邹瀚枢    1,489,807       赞成
    10                                           金志刚    1,419,650       赞成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志华
    3、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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