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 年 7 月 1 日,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公司”)
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统众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8 日至 6 月 29 日通过二级市场共
计减持公司股份 760 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
本次减持前,统众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 159,86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90%;本次减持后,统众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 152,26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也不涉及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