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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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461 证券简称:西域旅游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 6月 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市准噶尔路 22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吴科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91,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1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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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2014年度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1,2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2014年度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1,2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4年度审计报告和报表附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披露时间:2015年 6月 10日;
披露媒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公告名称: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审计报告
相关链接:http://www.neeq.cc/announcement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1,2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公告编号:201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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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1,2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1,2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聘任公司 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1,2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公告编号:201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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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1,2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审议通过《公司绩效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1,2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九)审议通过《公司预计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982,83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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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股东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陈竞蓬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6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