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上披露了《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由于工作疏忽,该公告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
八、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按股份数量计算的财务指标将发生变化,具体变化情况如下(以2005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为基准):
每股净资产(摊薄)(元) 每股收益(摊薄)(元)
方案实施前 -1.54元 0.37元
方案实施后 06年预测0.16元 0.69元
更正为:
八、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按股份数量计算的财务指标将发生变化,具体变化情况如下(以2005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为基准):
每股净资产(摊薄)(元) 每股收益(摊薄)(元)
方案实施前 0.37 -1.54
方案实施后 0.307 -1.220
以上实施后的财务指标系以2005年年度报告数据来计算的,公司于2006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上披露了公司业绩预盈公告,预计公司2006年度约盈利2200万元(不含股改完成后神龙塑胶资产注入后新增的利润),按股改前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约0.16元。
更正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