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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汇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01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12 月 19 日,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
汇通”、“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事项获得公司 201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已经完成。
    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方包括:上市公司、南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车贵阳”)、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株洲所”)、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
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车集团”)。上述重组相关方在本次重组过
程中作出的承诺事项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交易对方南车贵阳出具了承诺,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
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时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持续有效,仍在履行过程
中,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南车贵阳履
行相关承诺。
    (二)关于债务转移的承诺
    本次交易中,南车贵阳就债务转移事项出具了承诺函,承诺:1、
如本次重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对于任何未
向南方汇通出具债务转让同意函的债权人在资产交割日后向南方汇
通主张权利的,南方汇通需向南车贵阳发出书面通知将上述权利主张
交由南车贵阳负责处理,在此前提下,由南车贵阳以现金方式在相关
债务到期前向有关债权人进行足额清偿,以保证重组后南方汇通免于
清偿该等债务。2、如前述债权人不同意债权移交南车贵阳处理,南
方汇通需书面通知南车贵阳参与协同处理,在此前提下,南车贵阳在
接到南方汇通书面通知及其已履行相关责任的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以现金方式赔偿南方汇通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以使南方
汇通免于遭受由此造成的损失。
    2014 年 11 月 27 日,南车集团出具《担保函》,对南车贵阳前述
履约能力提供补充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持续有效,仍在履行过
程中,承诺方均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承诺方
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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