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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烯碳新材:关于联营公司履行业绩补偿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01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联营公司履行业绩补偿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4年度本公司联营公司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和奥宇石墨集
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未完成承诺
业绩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
信专审字【2015】第11-00175号),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城三岩)和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宇集团)、黑龙江
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宇深加工)均未
能达到原股东所承诺的业绩,标的公司2014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4 年度承诺业绩   2014 年度实际完成数
           标的企业                                                         (2)-(1)
                                       (1)                (2)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4 年
                                        12000                4968              -7032
1-12 月净利润
奥宇集团、奥宇深加工(2014 年
                                        5000                 2518              -2482
1-12 月净利润)
     1、根据海城镁和与本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和海城三岩的
实际控制人给本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海城三岩在2014年度实现净利
润不低于12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未能达到承诺业绩,差额部分承诺人
应以现金方式向海城三岩补足。
     2、根据奥宇原股东与本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以及出具《承
诺函》,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团在 2014 年度合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奥宇原股东在承诺函中承诺:如果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团
任一年度未能达到上述承诺业绩,差额部分奥宇原股东同意奥宇深加工
和奥宇集团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鸡东烯碳)优先分配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团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
以此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如仍不足以弥补差额的,奥宇原股东以现金
方式支付给公司。
    鸡东烯碳优先从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团当年税后利润的分红数额=
承诺年度净利润 X51%
    二、2014年度本公司联营公司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和奥宇石墨集
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履行补偿的
情况:
    1、截止2015年6月30日,海城三岩已经收到其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
式支付给海城三岩的业绩差额部分7,032万元。
    2、根据承诺,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团 2014 年度应向鸡东烯碳优先
分配税后利润 2,550 万元,公司已提请奥宇集团、奥宇深加工原股东及
相关责任人及时履约,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后续履约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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