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09银基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对主体信用等级和公司发 行的“09 银基债”(债券交易代码:112014)信用等级进行了跟踪评级,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负面。 本 次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详 见 2015 年 6 月 30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公司债券 2015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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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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