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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01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6 月 30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6 月 29 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6 月 3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5 年 6 月 29 日 15:00-2015 年 6 月 3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
石路 58 号)
4、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5、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姜煜峰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71,780,9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4773%。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顾峰律师、项
瑾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数量为 71,767,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69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计 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1%。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
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17,718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3548%;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17,718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3548%;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8、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17,718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3548%;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9、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17,718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3548%;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0、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6 年度银行融资计
划》。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17,718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3548%;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2、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17,718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3548%;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3、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亿
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17,718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3548%;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4、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
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17,718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3548%;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5、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17,718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3548%;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峰、项瑾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
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所涉相关问题之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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