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已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 9 人,
总有效票数为 9 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象湖支行
申请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期限陆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
议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将在签署《保证合同》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