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
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
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由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由于激励对象周伯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故董事会调整
了激励对象的人员数量,最终确定激励对象人数由 110 人调整为 109 人,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总数保持 42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 378.5 万股,预留 41.5 万股。
由于公司以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
划》,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
授予价格由 22.59 元/股调整为 22.44 元/股。
因董事王菁属于《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调整 201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 2015 年 6 月 25
日为授予日。董事会根据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首期授予 109 位激励对象 378.5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 41.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因董事王菁属于《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