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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6-2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之控股资子公司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东港
嘉华),收购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39%的股权,收购价格
为人民币 780 万元。
    (2)由于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浪潮软
件集团有限公司均属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公司,因此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
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王爱先董事长
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集团”),注册资本 2.3 亿元,法定代表
人:王柏华,该公司目前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无线数据终端、数字
机顶盒产品、自助终端产品等。软件集团目前的股本结构为:由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 2.1%,济南浪潮无线通信有限公司持股 97.9%。由于济南浪潮无线通信有限公司系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软件集团的实际控股股东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由于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软件集团均属
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公司,因此软件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目前股权结构:东港嘉华持股 51%,软件集团持股 49%。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互联网、磁卡、智能卡电子设备及产品、办公自动化设
备及产品、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业务及进出口业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电脑图文
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
    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北京瑞宏总资产为 1,867.73 万元,净资产为 1,724.96
万元,本年累计净利润:-196.7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瑞宏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状况及经营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转让价格
按原始出资额为计算标准。因此,软件集团将其所持有的 39%北京瑞宏股权转让给东
港嘉华,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80 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北京瑞宏目前主要从事电子发票相关业务,软件集团由于其经营的需要,拟转让
其持有的北京瑞宏的部分股权。东港嘉华收购该部分股权,使北京瑞宏由参股公司变
成为控股公司,有助于提高在我公司在电子发票业务中的执行效率,从而促进电子发
票业务的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子发票业务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业务和盈利模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电子发票业务中的执行效率,能够帮助公司更好地把握市
场机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多年来积累
的管理经验和市场经验,发挥协同效应,促进该业务的顺利开展。
    六、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
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爱先
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
就该投资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范围之内,该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次交易发生前,本公司与浪潮软件集团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
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收购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39%的股权,有
利于加强公司对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的控制力,为公司未来信息技术业务的发展起
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良好,市场占有率逐步提
升的情况下,以原始出资额收购该公司股权,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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